南方日報訊 (記者/李榮華)19日下午,深圳鹽田唐女士不到兩歲的女兒在嚇圍村出租屋門口玩耍時,被一婦女帶走。全家尚沉浸在悲傷中時,警方在南昌找到一名相似小孩,20日上午,女童的父親前往南昌確定孩子是其女兒。21日,小孩終於平安回到家中。 警方提醒,兒童走失或失蹤,應第一時間報警,為解救爭取最佳時機。
  母親離開3分鐘孩子丟失
  女童丟失地點位於鹽田嚇圍村33號樓籃球場,孩子的奶奶何女士向記者回憶,19日下午5時許,孫女是在這個籃球場旁邊居民樓下被拐走的。
  據何奶奶介紹,當天孩子的媽媽唐女士像往常一樣,在這裡帶著孩子玩,當時,唐女士上廁所,將孩子放在門口,轉身進入旁邊居民樓。等到唐女士上完廁所回到樓下,才3分鐘,發現孩子已經不見了。
  隨後,唐女士致電家人,家人趕來到處尋找,依然無果。
  記者21日從球場旁邊房東的監控看到了孩子被拐走的過程:當日下午5時許,孩子的母親將孩子留在樓下後,轉身上廁所,大約1分鐘後,有一女鄰居路過逗孩子玩耍,女鄰居走後,小鈺慢慢走到了一輛小車後面。
  大約10秒後,畫面中出現一個中年婦女,她先是撿起地上的一個紙盒,似乎觀察到車後的小鈺沒有人照看,便走到車後,將孩子叫到身旁,強牽著手走了。
  看到這個監控錄像後,家屬才知道孩子確定被拐走了,立刻向轄區鹽田派出所報警。民警過來後,立刻查看了監控,同時發佈孩子失蹤的消息。
  火車上吵鬧乘客報告女童被救
  據何奶奶21日介紹,孩子被一婦女帶上火車後一直哭鬧,吵得周圍乘客沒法休息。
  乘客們見帶孩子的女子神色異常,比較慌張,便向當班列車長報告,列車長詢問這個孩子是否是女子的孩子時,該女子沉默不語,說這個孩子不是她的,隨後該女子被鐵路警方控制,經過網上比對發現,該孩子貌似是剛剛丟失不久的唐女士的孩子。
  20日上午,深圳鹽田派出所民警帶著孩子父親李先生趕往南昌,見到孩子的那一刻,李先生激動得淚流滿面。
  警方辦完交接手續後,帶著父女倆並且押著嫌疑女子回到深圳,在嫌疑女子帶領下,警方在籃球場附近的95號居民樓內,抓住了販賣女童的另一個男子,隨後帶回派出所調查。
  警方通報??
  16小時成功解救被拐兒童
  21日,鹽田警方對外發佈消息稱,警方在惠州鐵路公安的大力配合下,僅用16小時就破獲一宗兒童被拐案件,成功解救一名被拐兒童,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押解回深,同時抓獲另外兩名涉案人員廖某、王某。
  19日下午5時57分,事主李先生報警稱:當日下午4時許,其女李某鈺(1年零10個月)一個人在鹽田三村嚇圍33號附近玩耍時失蹤。接報後,鹽田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警瞭解具體經過,根據事主反映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實地走訪調查,並迅速將情況上報分局。
  鹽田分局高度重視,指示鹽田派出所立即啟動未成年人被拐賣案件綠色通道,同時迅速成立專案組,專案組分視頻、排查等多個工作小組開展破案工作,很快發現女孩是被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中年婦女帶走。專案組提取犯罪嫌疑人照片等相關資料,擬定協查通報,在案發3小時內即通過市公安局向相關省、市公安機關發佈。
  20日上午9時,惠州鐵路公安向鹽田警方反饋信息,在深圳開往成都的列車上發現疑似通報協查的中年婦女和被拐女童,並傳來女童辨認照片,經辨認確系被拐女童,惠州鐵路公安在南昌站將嫌疑人扣押。鹽田警方專案組確認信息後,立即趕赴南昌,20日晚10時30分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吳某(女,39歲)押解回深。通過深挖擴線,鹽田警方在鹽田三村將另外兩名涉案人員廖某(男39歲,吳某丈夫)、王某(女63歲)一併抓獲歸案。
  目前,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警方提醒,兒童走失或失蹤,應第一時間報警,為解救爭取最佳時機。  (原標題:被拐女童火車上哭鬧 乘客舉報及時被解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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